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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制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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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goingoo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楼 发表于: 2009-04-10
伊利莎白(895909082) 2009-04-10 10:29:32
制定和制订的区别呢?
狗尾巴花(451132091) 2009-04-10 10:39:29
“制定”的东西都是确定了的,一般不再更改,比如法律、制度、条款等。

而“制订”的东西一般都是草拟的,可更改的成分较多,比如制订计划或者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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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日月止戈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9-11-24
制订方案、制订计划、制订草案。

其他一律用制定。

类似问题:

拟订方案、拟订计划、拟订草案。

其他一律用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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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计划、方案、草案、议案、规划;制定+其他。
拟订+计划、方案、草案、议案、规划;拟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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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historysky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0-10-25
“制定”和“制订”如何区分?
                                               
“制定”和“制订”用得很混乱,有人说“制定规划”,也有人说“制订规划”。这两个词究竟如何区分,请你发表意见。

产生有先后,含义无区别
◆何文巧
查阅《汉语大词典》,可以发现,“制定”这个组合的历史要远长于“制订”。
《汉书·兒宽传》已用到“制定”:“唯圣主所由,制定其当,非群臣之所能列。”而“制订”最早的用例在魏巍《壮行集》中:“在他的心里,应该给自己制订出一部宪法,应该给自己树立起一条明朗有力的生活的律条。”
两个词在出现时间上虽然相差甚远,但在含义上却无甚区别。《汉大》释“制定”:“拟订;定出。”释“制订”:“制定;拟订。”也就是说《汉大》认为:“制订”=“制定”,两者是一组全等异形词。
从《汉大》的语例看,邓*小*平同志是既用“制定”又用“制订”的。
①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二)
②我们制订教育规划应该与国家的劳动计划结合起来,切实考虑劳动就业发展的需要。(《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遗憾的是,已有的异形词整理工作尚未将“制订/制定”整理进去。缺少法规的引导,使用中的混乱在所难免。

既生瑜,何生亮
◆刘  阳
制、定、订,三者本义不同,但都有拟订、约定、使确定的引申义。
制,“裁也。从刀,从未。未,物成有滋味,可裁断”(《说文》),本义是裁断、制作。引申出用文字规定的意思。
定,“安也。从宀(mn),从正”(《说文》),本义是安定。引申出使安定、使不变易的意思。
订,“平议也。从言,丁声”(《说文》),本义是评议、评定。引申出订立契约规定的意思。
制、定、订作为动词,均有约定、使确定的含义,它们组合而成的“制定”与“制订”,自然意思相同。《汉语大词典》释“制”用“制定”,《汉语大字典》则用“制订”解释“制”,这也说明“制定”与“制订”实可通用。
古人造词花开两朵,丰富多彩,今人用词却左右为难,无从割舍,难免生发“既生瑜,何生亮”之感慨。若只有一个“制订”或者“制定”,该省却多少烦恼。

“制定”在变型
◆王  力  董鸿毅
根据《汉语大词典》,很容易得出“制定”与“制订”是异形词的结论,比如它们在意思上都表示创制、拟定计划(方案、条例等),在词性上都是合成动词,在结构上都是联合型的,等等。
然而,此一时彼一时,现在的“制定”已经有了微妙的变化。
首先,“制定”的“定”由动词变成了形容词,原来意思是“规定”,指一种行为,现在的意思是“确定的”,指一种状态。
其次,“制定”的结构从并列关系变成了动补关系,原来“制”即“定”,“定”即“制”,两者无主次之分,现在“制”为主,“定”补充说明的是“制”这个行为的结果。
不少由“定”构成的词语,都可看作动补结构。如“裁定”“测定”“奠定”等,其中的“定”都指一种结果或状态。
“订”没有形容词的用法,只能作动词,“制订”的结构仍是并列关系,不是动补关系。
因此,“制订规划”与“制定规划”略有不同,前者强调的是创制、订立规划,那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行为过程,后者强调的是规划创制之后被固定下来不轻易更改。

如今已非异形词
◆李光荣  回喜砺
2001年公布的《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整理了5组与“订”“定”有关的词语,即“订单—定单”“订户—定户”“订婚—定婚”“订货—定货”“订阅—定阅”。然而,并非所有由这两个字构成的词语都是异形词的关系。积极地区分“订”和“定”这两个字构成的词语,有利于表达的精密化。
该表的注释⑤说道:
“订”“定”二字中古时本不同音,演变为同音字后,才在“预先约定”的义项上通用,形成了一批异形词。不过近几十年二字在此共同义项上又发生了细微的分化:“订”多指事先经过双方商讨的,只是约定,并非确定不变的;“定”侧重在确定,不轻易变动。故有些异形词现已分化为近义词,但本表所列的“订单—定单”等仍为全等异形词,应依据通用性原则予以规范。
“制订”与“制定”如今不是异形词,而是近义词。二者除了结构不同、词义强调的重点不同之外,语气和语体色彩也不相同。“订”,经过研讨、议论而确定,确定的语气较弱,有平等、理性、灵活的语体色彩,如“制订作息时间表”“制订旅行日程安排”等。“定”,确定、不更改的语气强,有严肃、正式、庄重的语体色彩,如“制定宪法”“制定祖国统一大计”等。

《现汉》一语未中的
◆张怡春  陈阔宇
《现代汉语词典》注意到“制订”与“制定”在分化,没有将它们处理成异形词,而是有意地区分它们不同的搭配对象。不妨比较一下该词典的新旧版本:
【制订】创制拟定:汉语拼音方案。
【制定】定出(法律、规程、计划等):宪法|学习计划|学会章程。

——2000年修订本
【制订】(动)创制拟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制定】(动)定出(法律、规程、政策等):宪法|学会章程。

——2005年第5
新版本最大的变化是将“制定计划”调整成“制订计划”。然而,《现汉》是举例式的,其界线只能“意会”,没有“言传”。而且,《现汉》在“订”与“定”的释义上,尚未区分它们的搭配对象:
订①(动)经过研究商讨而立下:(条约、契约、计划、章程等)婚|合同。
定③(动)决定;使确定:商|计划|开会时间在明天上午。
既然认为“订计划”和“定计划”都可以搭配,《现汉》将“制定计划”调整为“制订计划”就显得有点莫名其妙了。

大政方针:制定
具体条文:制订
◆迟  兴
“制定”与“制订”的搭配习惯大致可概括为:大政方针用制定,具体条文用制订。
制定,常常是定出具有强制性和决策性的法令、政策。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制订,常常是创制和拟定出具有制约性和商议性的条约、方案,如《汉语拼音方案》“由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汉语拼音方案委员会研究制订”。
制定的对象是具有强制性的,常常是政策、法规、方针等,具有一定的决策性和针对性;而制订的对象则具有制约性,常常是计划、措施、方案等,具有一定的约束性和可操作性。当然,“制定计划”和“制订法律”也都不错。上面的概括,指的是多数用例。

一是权威性,一是创造性
◆蒋彩利
“制定”是结果确定下来,强调不可轻易改变的状态。“制订”是经过研究商讨而约定,强调从无约到有约的过程。因此,用“制定”体现的是权威性,而“制订”体现的是创造性。
①人民有了政权以后,就不仅依靠政策,还必须把成熟的政策制定为法律,依法办事。(彭真《谈监督政策和法律的关系以及改革等问题》)
②白天劳动上一天,晚上还要和当地团员社干部们开会,帮助他们修改跃进计划,制订新的增产计划。(马烽《停止办公》)
“制定者”多是具有权威性(甚至拥有行政权力)的组织或集体,“制定对象”多是行政色彩浓厚的法令、纲领、政策、方针、路线、决议等。“制订者”多是要满足某一特定社会需要、实现某一现实目标的集体或个人,“制订对象”多是计划、办法、契约、合同等,它们是“制订者”根据需要创造出来的,也会随着需要的变化随时调整。
“规划”一词,《现代汉语词典》举例有“制订规划”,《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举例有“制定教育发展规划”。两个用例都不错,但意思不相同,前者意指“规划”是从无到有创造出来的,后者则指“规划”是权威的,不能任意改变。

制定=创订+确定
◆王悠容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提示了“制订”与“制定”的不同:
“制订”是指拟议和创制的过程,不一定是定案;“制定”是指将拟议和创制的东西加以确定,使成为定案。
其中对“制订”的解释有不够准确的地方。“制订”不仅指“拟议和创制的过程”,也指“拟议和创制的结果”。“制定”则既指“拟议和创制的过程”,也指“拟议和创制的结果”,还指“该结果已经权威机构确定”。
类似的“拟订”与“拟定”《现规》的区分提示换了一个角度:
“拟订”是指正在起草、拟议的过程中,用于进行体;“拟定”指“拟订”的过程已经结束,用于完成体。
从动作的时态上去区分是难以成功的。比如“有关部门正在拟订实施细则”,这个“拟订”固然是进行时,但换入“拟定”,说“有关部门正在拟定实施细则”,这个“拟定”就是完成时了吗?恐怕得不出这个结论。其实“正在拟订细则”和“正在拟定细则”都可以说,它们的区别在前者只包含将细则设计出来的过程,而后者不仅包含细则的设计过程,还包含细则的审定、认定、确定的过程。
因此,拟定(起草制定)=拟订(起草)+确定,它们的区别是意义上的,不是时态上的。

区别在于“定”
◆乐洪咏  吴校华
“订”强调把研究、商议好的内容用一定的形式(通常是文字)表达出来,“制订”就包含了研究、商议、表达等环节的过程,但不包含“定”的环节。“定”,即确定,指相关机构或人员通过一定的程序使“制订”的内容得以确认,从而获得在实践中施行的资格。不妨来看下面的例子:
①一般来说,标准的制定是将生产经验和科研成果结合,将其规范化、条理化,再通过一定程序进行审核,最终由权威部门发布实施。(《人民日报》2007年1月31日)
“将生产经验和科研成果结合,将其规范化、条理化”涉及研究、商议、表达诸环节,这就是“订”,而通过“审核”则相当于“定”。可见,“制定”比“制订”多了一个“定”的环节。
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③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中纪委等正在酝酿制订《廉政法》。(《北京青年报》2007年3月12日)
例②中必须要用“制定”,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通过审定,具有了法律效力。例③中用“制定”也可以,但用“制订”更准确,因为《廉政法》尚未创制,审核决定是下一步的事。

突破平衡的“定金”
◆何明铭
说到“订”与“定”在最近几十年来的分化,不能不提到“定金”的作用。
在汉语词汇系统中,“定金”与“订金”本是异形词,可以相互替代,就像“定单”与“订单”的关系一样。然而,在现有法律当中,“定金”与“订金”已不能混为一谈。
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都规定“定金”是担保的方式之一,并明确了“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的法律含义并不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订金”的含义需当事人约定,未经约定,“订金”没有担保债权的作用,仅相当于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与“订金”在法律上的明确区分,打破了“定”族词与“订”族词的力量均衡状态,加速了“定”族词含义的演变。含有“定”的词语,其确定、不移易的含义加强了,其严肃、权威的色彩变浓了。“制定”“拟定”“审定”等莫不如此。随着法律术语“定金”对日常语言的影响日渐扩大,“定”族词与“订”族词的区分界线必将日益明显。

编者附言
“制定”与“制订”的关系,历来是个让人头痛的“拦路虎”。辨析思路上,岔口颇多。
第一个岔口:异形词?近义词?
从历史上看,它们曾经是异形词。但随着“定”与“订”的分化,它们只宜定位为近义词。尤其是“定金”与“订金”在法律意义上的本质区别,对“定”与“订”的分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第二个岔口:差别在——搭配对象不同?词语含义不同?时态用法不同?
近义词是同中有异,两者相同之处一目了然,不同之处实费思量。
最明显的区别是“制订”是并列结构,“制定”是动补结构。但这个区别对实际使用时的选词,帮助不大。
通过搭配对象不同来判断选词,有一些帮助,习惯上确实大政方针用“制定”的多,具体条文用“制订”的多。走这条路有参考作用,但分得不彻底,两可的对象较多,如“规划”“计划”等。
通过词语含义不同来判断选词,这是正途。随着“定”与“订”的分化,“制定=制订+确定”的等式已经可以成立,并且由此形成了“制定”多于“制订”的趋势。由于“制定”凸现的是权威性,“制订”凸现的是创造性,两者侧重点不同,满足的是不同的表达需求,因此,“制定”不可能完全取代“制订”。
通过时态用法不同来判断选词,这是歧途。貌似严整科学,其实此路不通。

http://www.pep.com.cn/xiaoyu/study/xysd/25/200809/t20080928_5202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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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来风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4-05-08
咬文嚼字认为:
制定=制订+确定。
制定凸显的的是权威性,制订凸显的是创造性。
离线historysky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5-12-21
《现代汉语词典》第5、6、7版:
【制订】zhìdìng  [动] 创制拟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制定】zhìdìng  [动] 定出(法律、规程、政策等):~宪法|~学会章程。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3版:
【制订】zhìdìng  [动] 创制;拟订 |> ~计划|~方案。 参见本页“制定”的提示。
【制定】zhìdìng  [动] 确定(方针、政策、法律、制度等) |> ~方针政策|~城市建设规划。 跟“制订”不同。“制订”侧重于拟制的过程;“制定”侧重于最终的确定。

《汉语大词典》:
【制訂】制定;拟订。魏巍《壮行集·祝福走向生活的人们》:“在他的心里,应该给自己制订出一部宪法,应该给自己树立起一条明朗有力的生活的律条。”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我们制订教育规划应该与国家的劳动计划结合起来,切实考虑劳动就业发展的需要。”
【制定】拟订;定出。《汉书·兒宽传》:“唯聖主所由,制定其當,非羣臣之所能列。”宋周煇《清波别志》卷中:“第八子得一,知貝州。王則反,不能死節,又爲之制定儀注。”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二:“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

台湾《国语辞典》:
【制訂】zhì dìng  制作、訂立。如:「為配合人口結構的改變,政府正著手制訂有關老年人福利的政策與法令。」
【制定】zhì dìng  訂立。如:「制定法律」、「制定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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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historysky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7-10-27
赵所生  20171026日 来自 微博 weibo.com
【制定·制订】二词的区分原来看拟定过程,最后确定了叫“制定”。近年由于《民法通则》中“定金”“订金”的严分,情况起了变化:“定”强调确定、不易更改,“订”不然。故二词区分点亦发生变化:国家方针政策、法律制度等不易更改,若更改须经复杂程序,用“制定”;一般工作计划方案等则用“制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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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8-11-15
“制订”与“制定”

网友姚巨维问:
  某媒体刊文说:“中国近现代史上遭遇的历次经贸争端,论对中国经济社会最为创巨痛深者,莫过于美国政府1934年制订实施的《购银法案》。”请问其中的“制订”用得是否妥当?谢谢!

《语言文字报》原主编杜永道老师答
  “制订”侧重于拟制的过程,而“制定”侧重于拟制的结果。因此,如果表示正在进行的拟制,宜用“制订”。例如:
  (1)他们正在制订一份详细的治理这条河污染的计划。
  (2)最近这个科室正在研究制订整治交通堵塞的工作规划。
  (3)有关条例尚在制订之中,初稿完成后将广泛征求意见。修订后经上级批准才能公布实施。
  (4)老王等同志收集了很多资料,他们正在根据这些资料制订保护当地文物的工作细则。
  如果表示已经进行过的拟制,宜用“制定”。例如:
  (5)我们已经制定了几条措施来保护这座古代建筑。
  (6)根据去年制定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这几个违规单位进行处罚。
  (7)这是十几年前制定的标准,我们应当根据今年新制定的标准来监测江水的水质。
  (8)早在几十年前,有关部门就制定了这方面的章程。
  如果表示将要进行的拟制,也宜用“制定”。例如:
  (9)他们打算下半年制定若干规定,进一步保护好景区的生态。
  (10)针对目前出现的这些情况,相关部门将制定新的条例,来保护这些野生动物。
  (11)看来,已有的规定还不够完善,所以,有关部门考虑在两个月内制定出配套的实施细则。
  (12)为了让我市获得跨越式发展,拟年底研究制定一套新规定,以便更好地引进外来人才。
  提问中的句子,谈及的是1934年的拟制行为,也就是说,是指早已进行过的拟制工作,用“制定”为宜。
 
  (《人民日报海外版》2018年09月01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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