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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勒斯坦拟正式更名为“巴勒斯坦国” 新华网拉姆安拉1月6日电(记者吕迎旭 陈序)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阿巴斯6日发布主席令,要求将目前使用的“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更名为“巴勒斯坦国”。 阿巴斯要求巴政府部门在两个月之内对现行法律、法规中的名称进行更改,并重新制作邮票,以及护照、居民身份证、人口出生证和汽车牌照等证件。 巴勒斯坦外交部当天也表示,已向巴所有驻外使领馆发出指示,要求它们在外交公文中开始使用“巴勒斯坦国”的名称。目前巴勒斯坦的正式公文以及所有居民证件上使用的是“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一名。 巴勒斯坦“瓦法”通讯社指出,这一做法是为了实施联合国将巴勒斯坦地位升为“观察员国”的决定,是“建立以耶路撒冷为首都的巴勒斯坦国的重要一步”。 去年11月,第67届联合国大会以138票赞成、9票反对、41票弃权通过决议,给予巴勒斯坦观察员国地位。 根据奥斯陆协议规定,目前巴勒斯坦居民只有获得以色列的许可后才能获得身份证和护照等证件。以色列方面尚未对更名一事作出评论。 见:http://news.xinhuanet.com/2013-01/07/c_1241945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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