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海》第7版:
【注音字母】亦称“国音字母”。中国第一套法定的汉字形式的拼音字母。1913年读音统一会议定;1918年北洋政府教育部公布,计字母39个;1919年改定字母次序,加ㄛ(后改为ㄜ),计字母40个。即ㄅㄆㄇㄈㄪ、ㄉㄊㄋㄌ、ㄍㄎㄫㄏ、ㄐㄑ广ㄒ、ㄓㄔㄕㄖ、ㄗㄘㄙ、ㄧ(直行作)ㄨㄩ、ㄚㄛㄜㄝ、ㄞㄟㄠㄡ、ㄢㄣㄤㄥ、ㄦ。注音初以读音统一会所定字母为标准,有ㄪ、ㄫ、广三个浊音声母和入声调类,并有尖团音分别;后以北京音为标准,ㄪ、ㄫ、广仅注方音用。1930年国民党政府易其名为“注音符号”。1958年后为《汉语拼音方案》取代。参见附录“汉语拼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