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4823阅读
  • 2回复

在中国,国家主席能不能称号“最高行政长官”呢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日月止戈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楼 发表于: 2010-01-07
在中国,国家主席能不能称号“最高行政长官”呢
【职业校对交流群:100079712】
离线asw16888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0-01-12
回 楼主(日月止戈) 的帖子
不能,也不应该,更没必要那样称呼。就像孩子称呼他父亲为“爸爸”或“爹”那样,哪有人称呼父亲为“家庭最高权威人士”的。当然,特殊规定除外。

至于为什么称呼“最高行政长官”,那是因为在某种场合没有比这个再合适的称呼了,所以才用这个来代替。只限于某种场合应用。比如,香港的最高行政长官,你既不能称呼他是省长,也不能称呼他是总统,还不能称呼他是元首,那就只能这样称呼了。再比如,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此前因为有了“为核心”的称呼,如果现在再用“为核心”则会出现两个“核心”,不妥,所以才增加了一个字,称呼为“为总书记”。道理是一样的。

这涉及到政治问题,最好不要乱用,听国家的,看《人民日报》的,否则会出问题。
离线东写西读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0-01-23
不能,它不是指代某个个人,国家主席是一种国家机关。在中国,国家主席是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行使国家元首职能。最高行政长官如果有的话,也应该是国务院总理。
快速回复
限10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