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大词典》:
【追訴】1.追述,追说。周克芹《许茂和他的女儿们》第五章:“许茂老汉扼要地向人们追诉了他今天的遭遇。”2.对过去的犯罪行为,在法定期限内起诉和追究刑事责任的叫追诉。超过法定期限的,不再追诉。但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则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溯】亦作“追遡”。1.逆流行向江河源头。比喻向前推算、探索事物的由来。清姚衡《寒秀草堂笔记》卷三:“俗以天主降生之歲紀年,距今爲一千八百三十六年,追溯之,當在漢孝平元始二年。”鲁迅《二心集·上海文艺之一瞥》:“要讲《申报》,是必须追溯到六十年以前的,但这些事我不知道。”2.指回顾过去的人和事。明瞿式耜《与顾玉书手札》之四:“且待中原恢復後,或有見孝陵之日,爾時大封功臣,或追遡前勞,量受恩階一二。”清黄钧宰《金壶浪墨·熙朝财赋》:“亂離初定,而追溯昇平,如夢如雲,惝怳不可復記。”苏曼殊《断鸿零雁记》第十章:“第孺子遭逢,不堪追溯。”
【追遡】见“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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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遡”是“溯”的异体字,见《通用规范汉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