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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样改到何种程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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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升华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楼 发表于: 2006-05-26

今天遇到这样两段文字,想看看各位大虾在工作中会把它改到一个怎样的程度。(报纸的标准)

    人物档案:Ryan,瑞恩,1978年出生于美国明尼苏达州,学的是表演、教育专业。他的长相不是我们平时街头见到的牛高马大猛男形状的老外,身高一米七二,清瘦,属于娇小玲珑类型的。满脸胡子,高挑鼻梁,像卖羊肉串的新疆青年小伙。露出两手来时,就看到了老外的特色,那是一双毛茸茸、带着红色、还未退化完全的手。2000年后,陆续来到中国旅游和教学活动。后来到长沙从事文化传播以及英语口语方面的教学,担任马思特学校的外籍教师。懂得简单的汉语,记不清的生字就发挥他的表演特长,用肢体语言来表达,准确生动而又滑稽捧腹。在中国做了件很了不起的事,2004年参加中央电视台举办的外国人短剧表演大赛,获得了一等奖。据说领奖时,他几乎将奖杯一直放在嘴上旁若无人地亲着。他向人介绍自己的名字时就说是《拯救大兵瑞恩》中的瑞恩,影片是抄袭他的名字。他的长沙话口头禅是“那确实”,他认为汪涵也是抄袭他的,在《越策越开心》播出之前他就会说这话了。
    “美国人常犯点神经病。”美国的瑞恩经常用这句汉语来骂美国人。说这话时,准是又看到了他们所议论的与中国实际不相符的地方。在他的家乡,很多人对中国的印象还是清朝时代的小辫,可他看到的是中国姑娘留小辫的都不多了。在长沙他感觉到了一个时尚而充满生机的城市。

请尽量把改动的地方标得显眼一点,便于大家讨论学习。谢谢!

离线xcyfq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6-06-18

 人物档案:Ryan,瑞恩,1978年出生于美国明尼苏达州,学的是表演、教育专业。他的长相不是我们平时街头见到的牛高马大猛男形状的老外,身高一米七二,清瘦,属于娇小玲珑类型的。满脸胡子,高挑鼻梁,像卖羊肉串的新疆青年小伙。露出两手来时,就看到了老外的特色,那是一双毛茸茸、带着红色、还未退化完全的手。2000年后,陆续来到中国旅游和教学活动。后来到长沙从事文化传播以及英语口语方面的教学,担任马思特学校的外籍教师。懂得简单的汉语,记不清的生字就发挥他的表演特长,用肢体语言来表达,准确生动而又滑稽捧腹。【他】在中国做了件很了不起的事,2004年参加中央电视台举办的外国人短剧表演大赛,获得了一等奖。据说领奖时,他几乎将奖杯一直放在嘴上旁若无人地亲着。他向人介绍自己的名字时就说是《拯救大兵瑞恩》中的瑞恩,影片是抄袭他的名字。他的长沙话口头禅是“那确实”,他认为汪涵也是抄袭他的,在《越策越开心》播出之前他就会说这话了。
    “美国人常犯点神经病。”美国的瑞恩经常用这句汉语来骂美国人。说这话时,【他】准是又看到了【美国人正在】议论与中国实际不相符的地方。在他的家乡,很多人对中国的印象还是清朝时代的【长】辫,可他【现在】看到的是中国姑娘留小辫的都【已经】不多了。在长沙他感觉【建议改为看到】到了一个时尚而充满生机的城市。(如果不把感觉改为看到的话,必须是这样的:在长沙他感觉到【的是】【删除“了”】一个时尚而充满生机的城市)

文字是用来说明问题的,所以一定不要让读者产生歧异和猜测文字的意思。清朝是小辫?应该是长辫才对。后面说的中国小姑娘应该是一个转折加强的意思,并且缺失了时间的概念。本意是说,他现在看到的中国小姑娘留辫子的都已经不多了,何况清朝?因为他看到的不是清朝的小姑娘,所以在转折的时候必须加时间“现在”。

对于一个城市的感觉:
感觉到了~~~~~~的城市(我们不能说感觉到了XXXXX的城市),比如,换一个更说明问题的说辞:在北京我感觉到了一个很大的城市。这是不对的。要表达的意思我们都明白,但是修辞不对。
感觉到的是~~~~~~的城市

这是有严重歧异的句子。在长沙他感觉到的是长沙这个城市?还是说他在长沙感觉到了另外一个城市是一个时尚而充满生机的城市?不能因为我们的理解就想当然认为他应该感觉到的是长沙,其实句子没有如此下定义,并且,感觉不能定义于一个城市的存在,可以把感觉改为【看到的是】或【看到了】都可以了。这个句子与说话的习惯非常贴近,比较容易误认为对。
标点符号太小~~

离线xcyfq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6-06-19

由于用的是拼音加加输入法,晕了

歧异

歧义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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