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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论文标题中出现名词术语缩写是否应改为全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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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historysky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楼 发表于: 2021-04-29
科技论文标题中出现名词术语缩写是否应改为全称?
  
陈浩元

  对这一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GB/T 7713.3—2014《科技报告编写规则》指出:“引用非公知公用的符号、记号、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等时,应在第一次出现时加以说明。”
  对于科技论文标题中出现的在本行业(学科)公知公用的名词术语缩写,如生物医学领域的DNA(脱氧核糖核酸)、RNA(核糖核酸)、CT(计算机层析成像)、MRI(磁共振成像)、HIV(人体免疫缺陷病毒)等,编辑出版领域的CN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ISSN(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SCI(科学引文索引)、GB(国家标准)、ISBN(中国标准书号)、CIP(图书在版编目)等,以及CCTV(中国中央电视台)、WHO(世界卫生组织)、WTO(世界贸易组织)等,就不必改为全称。
  对于一些不是公知公用且不易为同行所理解,或系作者自定的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等,则应改用全称;如果在正文中采用这些缩略词,则“应在第一次出现时一一加以说明,给以明确的定义”。例如:物理量名称的缩略词“CHT”,在标题中出现时应改为全称“临界高温”;如果这个词在正文中多次使用,则第一次出现时应写明“临界高温(critical highest temperature, CHT)”,之后即可用“CHT”替代“临界高温”。

见:https://mp.weixin.qq.com/s/9nOFqKEU0zrcXeCjB580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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