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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心武续红事件”中的“探佚”、“散佚”

时间:2011-02-18 09:59来源:校对网 作者: 点击:
近日,刘心武续写《红楼梦》杀青,各大新旧媒体的广泛报道,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不管大家如何评价刘心武这一壮举,对于当代人挑战高鹗续作,对此我感到非常钦佩,《红楼梦》摆在那里呢,谁都可以续,对于那些连续都不敢续又骂声无数的,我只有鄙视之,当然,这么重

 

近日,刘心武续写《红楼梦》杀青,各大新旧媒体的广泛报道,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不管大家如何评价刘心武这一壮举,对于当代人挑战高鹗续作,对此我感到非常钦佩,《红楼梦》摆在那里呢,谁都可以续,对于那些连续都不敢续又骂声无数的,我只有鄙视之,当然,这么重大的文学事件引起一些非议也是正常的,但是因为职业所限,我更感兴趣的是“刘心武续红事件”中出现的“散佚”、“探佚”词目问题。

“佚”、“轶”、“逸”三字目前的工具书都不敢轻易下结论,可以算是汉语言公案了。当然,出现汉语言公案的事情是因为语言文字界还囿于传统文化思维,从当代大文化工业角度,为减低新闻出版业的整体社会成本,做个标准就是了。所以,从出版工程角度,这三个字不是难点。

校对网已经独步文字标准领域八年。早已整理了“佚”、“轶”、“逸”三字的标准用法:【佚】【轶】【逸】:【佚名】【轶名】【逸名】【逸事】【轶事】【佚事】——【工具书不敢硬碰的字】 http://www.jiaodui.com/bbs/html/648/0905/7448.html

鉴于“刘心武续红事件”产生的广泛影响力,希望广大语言文字工作者在处理“散佚”、“探佚”这两个词目的时候改成标准用法:【散轶】、【探轶】。

(责任编辑:校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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