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百科全书》第2版:
【联大2758号决议(Resolution 2758 of the UN General Assembly)】第26届联合国大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的决议。中国是联合国创始会员国和常任理事国。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政府即致电联合国要求立即取消“中国国民政府代表团”继续代表中国人民参加联合国的一切权利。但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从冷战需要出发,对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封锁、孤立和遏制,支持台湾国民党当局继续窃据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千方百计地阻挠联合国恢复中国代表权。20世纪70年代初,国际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与美国关系密切的加拿大和中国建交,迫于形势美国也开始谋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关系正常化,其阻挠联合国恢复中国代表权的图谋日益困难。1971 年9月开幕的第 26届联合国大会于10月25日在否决了由美国、日本等国提出的所为“重要问题”提案后,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23国联合提出的提案。这就是著名的联大2758号决议。联大2758号决议的主要内容是: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他们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联大2758号决议从政治、法律和程序上彻底解决了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标志着长达22年的围绕恢复中国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问题的斗争胜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