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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旅游宣传禁用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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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日月止戈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楼 发表于: 2010-01-05
   重庆市旅游局日前组织重庆部分旅行社、游船企业召开黄金周旅游工作通报会,传达学习了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会议提出,今后重庆旅游企业在对外宣传营销及旅游合同中杜绝“准星级”、“同标准”、“相当于”等字眼。

    重庆市旅游局要求:在宣传营销上,长江三峡游船只有豪华和普通两个标准,即涉外游船为豪华游船,国内游船为普通游船,饭店等级禁用“准星级”、“同标准”、“相当于”等字样;在合同规范问题上,长江三峡、夕阳红等旅游产品都有规范化的格式合同,旅行社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化的格式合同进行阳光操作,将各项消费明明白白写进合同,让游客明白消费,以减少纠纷,并要求旅游企业要勇于接受游客及社会的监督。

    “今年,对于旅行社的诚信表现,我们将采取在重庆市旅游局官方网站曝光台曝光的方式来督促其加强自身的管理。”重庆市旅游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今后,曝光台将对旅行社不遵守相关规定、欺客、宰客现象进行披露、曝光;同时,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行为和做法也将加强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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