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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国家】【伊斯兰国家】、【穆斯林世界】【伊斯兰世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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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日月止戈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楼 发表于: 201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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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日月止戈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1-08-03
新闻出版物中需要注意的禁用词
    
    新闻出版物中经常会有一些与民族宗教相关,涉及我国领土、主权和台港澳的词语出现,一些用词不当和把握欠妥的情况时有发生。现将需要注意的禁用词介绍如下,供参考。
    
    (一)
    1.对各民族,不得使用旧社会流传的带有侮辱性的称呼。不得使用“回回”、“蛮子”、“夷人”等,而应使用“回族”、“彝族”等。也不能随意简称,如“蒙古族”不能简称“蒙族”,“维吾尔族”不能简称“维族”,“哈萨克族”不能简称“哈族”等。
    
    2.少数民族支系、部落不能称为民族,只能称“××人”,如“摩梭人”、“撒尼人”、“穿(川)青人”,不能称为“摩梭族”、“撒尼族”、“穿(川)青族”。
    
    3.不要把古代民族名称与后世民族名称混淆,如不能将“高句丽”称为“高丽”,不能将“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等泛称为“突厥族”或“突厥人”。
    
    4.“穆斯林”是伊斯兰教信徒的通称,不能把宗教和民族混为一谈。不能说“回族就是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就是回族”。
    
    5.穆斯林宰牛羊家禽,只能说“宰”不能写作“杀”。
    
    6.不使用“穆斯林国家”或“穆斯林世界”,而要用“伊斯兰国家”或“伊斯兰世界”。

    
    7.公开报道不要使用“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等词语,可使用“宗教激进主义(激进派、激进组织)”。如回避不了而必须使用时,可使用“伊斯兰激进组织(分子)”,但不要用“激进伊斯兰组织(分子)”。
    
    (二)
    1.香港、澳门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在任何文字、地图、图表中都要特别注意不要将其称作“国家”。尤其是多个国家和地区名称连用时,应格外注意不要漏写“国家和地区”字样。
    
    2.对台湾当局“政权”系统和其他机构的名称,无法回避时应加引号,如台湾“立法院”、“行政院”、“监察院”等。不得出现“中央”“国立”、“中华台北”等字样,如不得不出现时应加引号,如台湾“中央银行”等。台湾“行政院长”、“立法院长”、“立法委员”等均应加引号表述。台湾“清华大学”、“故宫博物院”等也应加引号。严禁用“中华民国总统(副总统)”称呼台湾地区领导人,即使加注引号也不得使用。
    
    3.对台湾地区施行的所谓“法律”,应表述为“台湾地区的有关规定”。涉及对台法律事务,一律不使用“护照”、“文书认证”、“司法协助”、“引渡”、“偷渡”等国际法上的用语,可采用“旅行证件”、“两岸公证书使用”、“两岸司法(行政)方面的联系与协作”、“遣返”、“私渡”等用语。
    
    4.不得将海峡两岸和香港并称为“两岸三地”。
    
    5.不得说“港澳台旅客来华旅游”,而应称“港澳台旅客来大陆(或“内地”)旅游。
    
    6.“台湾“与”祖国大陆(或‘大陆’)为对应概念,“香港”、“澳门”与“内地”为对应概念,不得弄混。
    
    7.不得将台湾、香港、澳门与中国并列提及,如“中港”、“中台”、“中澳”等。可以使用“内地与香港”、“大陆与台湾”、或“京港”、“沪港”、“闽台”等。
    
    8.具有“****”性质的组织和政治术语,如“****”、“台湾独立”、“台湾地位未定”、“台湾主权独立”等必须加引号使用。
    
    9.台湾的一些社会团体,如“中华道教文化团体联合会”、“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等有“中国”、“中华”字样者,应加引号表述。
    
    10.不得将台湾称为“福摩萨”。如报道中需要转述时,一定要加引号。
    
    11.不要使用“藏区”、“藏民”等不当提法。应使用“藏族聚居区”、“藏族群众”等准确表述。
    
    12.不要使用“建国60周年”不准确提法。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的准确表述,或简称“新中国成立60周年”。
    
    13.停止使用“蒙古大夫”一词。鉴于目前对“蒙古大夫”一词的解释和使用多为贬斥、指责,伤害了蒙古族群众的感情,给蒙医的继承和推广造成严重障碍,各有关出版单位应尽快修改含有对“蒙古大夫”不当解释的出版物,防止误解、错用引发矛盾纠纷,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某出版单位内部文件:《新闻出版物中需要注意的禁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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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鹿子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1-10-09
辞海关于【穆斯林】
穆斯林——阿拉伯语Muslim的音译.意为“顺从者”。指顺从安拉的人。伊斯兰教徒的通称。

木速蛮——元代对伊斯兰教徒的音译。见《元史•世祖本纪》。《西游录>译作谋速鲁蛮、《西游记>译作铺速满、《西使记>译作没
速鲁蛮。为波斯语Musulmfin的音译。即阿拉伯语Muslim(穆斯林)。

《辞海》关于“穆斯林”的用法例句
1.穆斯林艺术博物馆以及多座教堂和清真寺
2.阿拉伯法系  亦称“伊斯兰法系”。中世纪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国家与其他穆斯林国家的法律的总称。亦即’伊斯兰教教法所构成的法系。因主要形成于阿拉伯哈里发国家,故称。公元7世纪初伊斯兰教产生后逐渐形成,8世纪初随阿拉伯帝国的扩张而日趋完备。以《古兰经》与。圣训”(穆罕默德言行汇录)为基本渊源。从9世纪起,各教法学派开始编纂本派法典,作为法官判决的主要依据。随着阿拉伯帝国的崩溃以及穆斯林国家中资本主义的发展,世俗法律已在大多数穆斯林国家中取代伊斯兰法,但伊斯兰法对穆斯林的行为仍具有不同程度的约束力。
3.波斯尼亚人  (bosnia)主要指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的穆斯林族,泛指波黑居民。150.5万人(1995年),占全国人口的44%。14一15世纪奥斯曼帝国征服波黑地区之后,强迫当地的塞尔维亚人和克罗地亚人皈依伊斯兰教,逐步形成斯拉夫人中的穆斯林群体。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于1971年将波黑的穆斯林群体确定为“民族意义上的穆斯林”,即“穆斯林族”。操塞尔维'X-克罗地亚语,属印欧语系斯拉夫语族。主要从事农业和采矿业等原材料生产。另有数十万人移居其他国家。
4.朝觐  ①朝见。古诸侯或臣下朝见天子。《周礼•天官•大宗伯》:“春见曰朝;秋见曰觐。”《汉书•礼乐志》:“有尊尊敬上之心,为制朝觐之礼。”②译自阿拉伯语hādjdj。伊斯兰教“五功”之一。该教自公元629年规定朝觐为穆斯林必遵的宗教功课。

5.抗战期间,曾赴南亚、中东宣传抗日,在埃及发表《告世界穆斯林教胞书》。

6.著名的查尔四塔寺(16世纪末建)是穆斯林建筑艺术杰作。0巴基斯坦东南部城市。

7.与中国(唐朝)建立联系,有穆斯林商人经“大丝路”东来贸易。提倡文化学术,首都巴格达成为当时伊斯兰世界的科学和艺术中心。

8.指教长或阿訇替穆斯林婴儿所起的宗教名字。多取伊斯兰教所尊崇的“圣人”、“圣女”和历史名人之名,如男子多称“穆罕默德”、“侯赛因”等,女子多称“法蒂玛”、“阿伊莎”等。

9.满拉阿拉伯语Mall~的音译。o埃及对穆斯林学者的尊称。相当于’毛拉。O中国通用汉语的穆斯林对在清真寺内学习伊斯兰教知识的学员的称谓。

离线日月止戈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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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日月止戈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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