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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规范之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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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楼 发表于: 200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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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炮轰《现代汉语规范词典》




来源:新京报www.thebeijingnews.com

本报讯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辞书学会会长江蓝生向两会提交了一个名为《辞书应慎用“规范”冠名》的议案,将矛头直指刚刚上市不久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她指出在这本《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存在诸多不规范的地方,并认为以“规范”冠名是为了抢夺话语霸权,进行不正当竞争。
江蓝生委员的提案中指出,最近10年中,我国辞书以“规范”二字冠名已成为时尚潮流,据业内人士估计多达数十种。但许多以“规范”冠名的辞书不仅在释义等内容上错误极多,而且也未能全面、严格遵守规范标准。刚刚出版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不仅在标注词类上错误百出,而且连一些起码的规范标准也未能遵从。比如,《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规定,“汉语人名按姓和名分写,姓和名的开头字母大写”,“汉语地名中的专名和通名分写,第一分写部分的第一个字母大写”。“按说这些明文规定,标榜以‘规范’为特色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理应执行,然而事实相反,这部词典对汉语人名、地名该大写的不大写,该分写的也不分写。”
江蓝生委员表示,编写现代汉语字典、词典在字形、字音、标点、拼音等方面遵从国家有关语言文字标准是对编者和出版社起码的要求,事实上,最近几年出版的各种现代汉语字典、词典大都能自觉遵从国家各有关规范标准。如果凡是遵从这些标准的字典、词典都可以叫做规范字典或词典,那么原则上任何字典、词典都可以以“规范”冠名。因此,这样的书名只能误导读者,实不可取。另外,在我国业已颁布的语言文字各种规范标准中,没有规定哪些是规范词,哪些不是规范词,因此,未经国家授权、未经权威机构审查而自行编写的词典擅自以“规范”自居,是非常不严肃的。因此,她提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应规范辞书出版行为,今后未经国家有关机构审查允许,不得在自行编撰的辞书上冠以“规范”之名。

对于江蓝生的上述议案,《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写组作出如下回应,中国社会科学院江蓝生同志对我们编写《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提出了责问。为了澄清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以“规范”冠名而编写现代汉语字典、词典,就我们所看到的辞书来说,始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即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几位同志编辑、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规范字典》。尔后,便相继出版了不少含有“规范”二字的字词典。这反映了广大群众对语言文字规范的强烈要求。当然,无论哪本以“规范”冠名的辞书都没有对此申请专利。至于由国家语委立项、自1992年开始筹备编写、新近刚刚出版的这本《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意在全面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其各项现行规范标准,这一编写宗旨于全书中均已努力体现,这是广大读者都可以看得清楚的,无需我们赘述。
二、的确,《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作了“汉语人名按姓和名分写,姓和名的开头字母大写”的规定,但这分明指的是拼写中的正词法,而不是指的汉语字、词的注音。更何况,关于我们这本词典中专名的注音不采取大写的处理办法是请示过国家语委主管部门并得到同意的。新近出版的《新华字典》也是这样处理的。
三、由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家标准计量局联合发布的《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表》是现行规范标准。江蓝生同志说该规范标准“早已作废”,依据何在?作为语文词典附录了这份规范标准,又有什么错误?至于江蓝生同志所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它与此份规范标准是并行不悖的,且前者规范的是计量单位用字,后者规范的是计量单位本身,两者并无矛盾,《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对这两份规范标准都是努力严格执行的。

本报将在3月12日《书评周刊》中对辞书出版问题进行全面报道,敬请关注。本报记者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6-15 15:03:5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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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4-06-15
“规范”冠名引发学界争论


来源:新京报 www.thebeijingnews.com
昨日,本报对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辞书学会会长江蓝生在两会提交名为《辞书应慎用“规范”冠名》议案,并指出《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诸多不规范之处一事进行报道后。各方及众多专家学者对此事发表了截然不同的看法。一部分专家表示支持江蓝生委员的议案,《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使用“规范”一词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规范”冠名会对读者产生严重的误导。而另一些学者则表示,“规范”并没有什么错误,应该鼓励词典市场的竞争。截至记者发稿前,江蓝生委员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出版方均未对此事进一步表态。本报将在明日《书评周刊》进一步关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风波。
■ 正方 王宁: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汉字研究所所长滥用“规范”有违学术道德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不是第一本用规范命名的词典。但是,用规范命名出版系列词典却是第一次。外研社和语文出版社不仅出版了《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还出版了“规范成语词典”、“规范熟语词典”等一系列使用规范命名的词典。我同意江蓝生委员提出的议案。我认为以规范一词命名一本词典是非常不正确的。
首先,在我国,第一部起到规范作用的词典是由吕叔湘先生带头编写的《现代汉语词典》。当时,国务院提出语言文字的纯洁健康问题,这就要求有一部权威的词典能够起到规范汉语的作用。《现代汉语词典》是由全国的权威专家历时数载编写完成的。从此以后,《现代汉语词典》一直起到了指引方向的作用。与吕先生一同编写《现代汉语词典》的专家之一陆宗达先生是我的老师。老先生毕生都在为这本词典辛勤工作。《现代汉语词典》虽然没有使用规范的字眼,但却起到了规范的作用。而所谓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其实并没有离开《现代汉语词典》的框架。一本字典或词典是绝对不能使用“规范”一词命名的。词典的作用是备查的。它不可能拥有绝对规范的内容,而只是起到指引规范的作用。规范是国家行为,而词典是编写者行为。用“规范”一词命名词典是概念不清的。这本词典的“规范”指的是什么?是国家规定的“规范”,还是用规范词来写的“规范”?词典是不可能做到每个字都规范的。在这种情况下用规范命名,是有违学术道德的。势必使读者误以为这本词典是规范的,而别的词典就是不规范的。甚至还要把成语词典也冠名为规范。这是非常可笑的,成语更没有可能是规范的。这种行为是一种纯粹的市场炒作。而读者则会以为规范词典是国家提出的。这就关系到许多具体问题,包括考试的问题,书刊杂志的校对问题。现在看来,“规范词典”确实已经使用词变得非常混乱。
其次,如果说规范的含义就是使用规范字的词典,那么所有的现代汉语词典使用的都是规范字,而例如《辞海》这样的古今通用字典必须保留古字头,是不可能使用规范字的,难道我们能说《辞海》不规范吗?规范是法律词,是一种国家行为。好比一件商品定名为标准商品,就成了国家行为。而这本词典只是编写者的行为。一系列的规范命名绝对是混淆视听,错误引导。外研社当时曾邀请我编写这本词典,但就是因为他们要使用规范这个词,所以被我拒绝了。
再次,《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是依照《现代汉语词典》的体例编纂的。只要对比一下很轻易就能看出。但是,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出来以后,一些人却不停地批评“现汉”。我认为这种态度是非常错误的,而且也是违背行业道德的。
最后,“规范词典”的编写者和《现代汉语词典》的编写者从学识和水平上相差很远,根本不在一个层次上。“现汉”也有缺点,“规范词典”也有优点。但在“现汉”的基础上编一本新词典,再把“现汉”丢开冠以“规范”的名号,这种做法实在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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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4-06-15
陆俭明:北京大学教授 语法学家“规范”易成误导
对于江蓝生委员的提案,我觉得值得重视。拿词典来说,确实存在江委员提出的问题。任何一部词典都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规范。词典的规范主要包含几个方面:收词(是否应该收入)、字头(字形是否规范)、注音、义项的多少与排列、词性的标注,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也可以说是词典的灵魂,那就是释义。这么多的因素,我们很难保证哪本词典都是规范的。如果在编撰词典的时候以“规范”冠名,很容易形成误导,让人们(尤其是中小学语文教师和广大中学生)认为词典里面的一切都是正确的。因此我觉得出版词典在冠名上应该特别慎重。
但是,李行健主编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不同于以前在辞书界引起批判的伪劣辞书,那种采用东抄西凑的方式来编撰辞书的行为是非常不严肃的。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是由众多学者历时11年编撰而成,它的出版使辞书大家庭又增加了一个新成员。同时,也为旧有辞书增加了竞争的压力,有利于词典的发展。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都是可喜可贺的事情。
之所以引起这么大的争议,我觉得主要是因为商界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在这件事情上进行了炒作。辞书出版需要人往好处说,这也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是对于一个学者来说,应该用审慎的态度对待这本词典,在对词典的评价上应该为自己的学术良心负责。把“现代辞书编撰的里程碑”、“辞书编撰的方向”这样的溢美之词加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头上还为时过早。
实事求是地说,《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有自己的特色也有自己的缺点。比方说标注词性和说明义项的源流以及发展顺序,这些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都属于首创,都属于有所创新的尝试。但是正确与否还需要认真甄别。我在翻阅这本词典的时候就发现其中也存在一些比较严重的错误。这些错误的形成有些是因为学者的失误,但是有些跟我国的辞书编写体制有关。商务的《现代汉语词典》是凝结了语言所众多专家的心血所编成,在辞书界有非常良好的口碑。对于有些词条的解释已经非常完美,如果不允许后来的词典借鉴,后来的词典在释义上作调整的时候就可能出现错误。我曾经有个建议,就是国家应该成立专门的辞书编写委员会,专门负责辞书的编写。
我认为,一部词典如果在正常的情况下出版,进而去和其他已经存在的词典竞争,都属于很正常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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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4-06-15
李宇明: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 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所长江委员的提案值得重视。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发布会时我曾经参加了,当时很多辞书界、教育界和学术界的人士都到了会,一些有影响的人还发表了意见。对于这部辞书,我还没有来得及仔细阅读,一下子也发表不了什么新颖的意见。
从理论上讲,词典有两种,一种是规范性词典,另外一种是描写性词典。我们平时使用的词典多为前一种。词典中的“典”本身就包含了“规范”的意思,所以说到话语霸权,辞书这种形式多多少少都有一些。不过,现在“词典”成了一类图书的通名,于是出现了在词典中再用“规范”字样的图书。这合适不合适,值得辞书学界、出版学界讨论。
至于说到词典的编撰,我觉得无论是机构也好出版社也好,都要遵循辞书编纂规律。词典一定要是客观语言规律的反映。辞书编写界存在两种倾向:一种认为应该完全按照国家颁布的语言文字规范编写,一种则认为国家颁布的语言规范有不妥之处时,学者可以不完全依照国家规范。这是学术问题,应当通过学术讨论来解决。
辞书的市场太大,如果不能好好引导,势必出现伪劣辞书。我觉得解决这种现象应该是多管齐下,那就是政府引导、学者自律、市场选择。我国是一个辞书大国而不是辞书强国,所以辞书编纂者在编纂辞书时也应该推陈出新、与时俱进。对于江蓝生委员的提案,我觉得应该引起重视。更多的讨论对于辞书发展来说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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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4-06-15
■ 反方 徐通锵:北京大学教授 语言学家“规范”不是错误
我认为《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用规范一词冠名,并不是什么错误。据我所知,江蓝生早在1994年出版《现代汉语规范字典》的时候就对规范一词存有异意。他主要的观点是一本字典词典如果使用了“规范”的字眼,就是在暗示其他字典、词典是不规范的。但是,我认为其实并不存在这样的问题。规范只是一个名称,哪本字典好,应该由市场和读者来判定。
客观地讲,《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是一本不错的词典。词典的编写者不仅都是国内最权威的一些语言学家,而且词典本身也依靠市场规则来运行,这都是非常好的做法。一本字典词典不可能没有错误。即使是使用修订了多年的《现代汉语词典》也不例外。不能因为这些错误而把一部词典一棍子打死。至于提出把词典重新收回就更不是一种正确和理智的做法。
而且,我觉得用“规范”冠名的问题并不是现在才出现的问题。早在1994年《现代汉语规范字典》出版这个问题就存在了。但是,当时不提出这个问题,现在又激烈地提出来,我觉得非常奇怪。是不是因为当时吕叔湘先生还在世,而且为那本字典做了序的缘故。如今,吕先生不在世了,又找出“规范”的问题。我认为这样做不大好。
我认为《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使用并没有什么不合适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依照的国家的标准是由语委审定的。当然,当初编写《现代汉语词典》的专家更权威一些,《现代汉语词典》也一直起着规范的作用。但是,不能就说《现代汉语词典》没有问题,也不能就只允许这一本词典存在。因为,语言同样是在发展的。
当然,我也承认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面世后,围绕着一些词的使用问题,也确实出现了一些混乱。主要是异形词的使用问题。比如“唯一”和“惟一”。《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用的是前者,而《现代汉语词典》用的是后者。 对于异形词的问题。在这本词典出台前曾召开过几次会议,与会的专家学者也都有一些争论。最后讨论的结果是写两个都可以。确定标准应该放在学术圈去讨论。到底哪本词典更好应该由市场决定,不应该人为或者由某个部门去决定。那是绝对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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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4-06-15
瞿霭堂: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教授这是正当竞争——
我听说江蓝生委员的这个提案后,第一反应就是惊奇,她的倾向性太过明显。我认为,《现代汉语词典》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两本词典都不错,是各有千秋。江蓝生委员的意见,我认为是不能代表语言学界的意见的。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编撰过程中,语言学界开了若干次会,我参加的就有七八场。大家的普遍意见是两部词典都不错。
现在有人说《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错误很多,我不同意这个说法。的确“规范词典”是有错,但是可以说没有一部字典、词典是没有错的。到现在为止,《现代汉语词典》出版30多年了,仍然在不断地修订和改错啊。毕竟,不同的字典、词典是由不同的学者在编,由于他们不同的观点和理解,产生偏差和错误在所难免。每一本新的词典都是站在前面词典的肩膀上做出来的,可以说,《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吸收了《现代汉语词典》的一些优点,但同时也搞出了自己的错误,这是正常的。我同意说《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应该修订,但因为说它有错就要求出版方回收,我认为这个要求不太合理。如果认为这部词典质量不好,那么可以在学界发表论文批评探讨,学术上可以允许争论,但不必以命令禁止发行。
至于以“规范”为字典、词典冠名,我也认为没有必要禁止。以“规范”为辞典命名,早在1994年就有了,现在如此兴师动众地说此事,着实破坏了现在良好的市场气氛。如果说不应该拿“规范”说事儿,那么我前几天在《北京晚报》上还看到《现代汉语词典》的广告的广告词就是“‘规范’由我开始”。这也是一种以“规范”为名的宣传啊。
我国的汉语辞书市场需要竞争,现在早已不是一本词典统天下的时代了。我们的汉语辞书市场也需要竞争。以“规范”冠名,确实有竞争的成分在里面,但是我不认为这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其实规范与否,最终应该由读者说了算。读者有自己的鉴别能力,我们不应该太过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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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4-06-15
NO.1217254168 “抢夺话语霸权”的可能不是别人,正是某委员。 ( 2004-3-11 16:49 )

久违了的“炮轰”又有机会施展用武之地了。当年,毛泽东同志也只是“炮打”,历史证明他老人家打错了。如今要“炮轰”,幸而炮口是对着一部词典,而且主要是“轰”那“规范”二字。
《现代汉语词典》未冠“规范”二字,将近三十年来,当人们称赞它起着规范作用的时候,有关人士想必暗自兴奋不已。如今,不过是有人公开冠以“规范”二字罢了,就是为了“抢夺话语霸权,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我看,“抢夺话语霸权”的可能不是别人,正是某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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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4-06-15
NO.1217254204 RE:炮轰《现代汉语规范词典》 ( 2004-3-11 18:23 )

呵,我觉得正反的主张更合理一些,应该支持正方。当然,我个人觉得,对辞书的评价,不要仅仅限于在此对此“规范”的重新认识。我理解的“规范”,是“政策性”(或者被人夸张说成是“政治性”)更强“学术性”(或许有人对“学术性”也有微词)更弱的东西;规范,规定也,在一定的科学合理的基础上的遵守的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也。
或许,正是“规范”二字搞的《语言文字应用》成了一个破东西,大白话的狗屁内容,让人伤心!好像,《语言文字应用》从2004第一期版面有所改良,这是好现象。


对于词典、辞书,有些话,大家都知道的话,我想说又不大好说,我怕说了有些博导、大家、“语言学家”又去对号入座,不说又有点忍不住,暂且说一句吧,“辞典的发展性编篡是大家不屑为之,小家不能为之的事情,这是说的好辞典;至于差的形形色色的辞典谁都可以去做的了”,这都是大家都知道的话了,所以我想,说了也无妨。
也就是说,这里暂且不局限于“规范”而言之,辞书编写很重要也是比较难的,主要在于“基础工作”做起来难!如果不是基础工作,而是随便拼凑连缀、找些二手三手直至N手资料来进行“汇总”的话,那有是狗屁了,人人可以做,中学生就可以编“大凑典”了。当然,这个基础工作确实是很辛苦的事情。

心直,说了几句实话,诸位别生气。同时佩服江先生,有勇气提出此类问题(即使暂且不问这问题具体是什么)这不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了”涉及到的人们之间见面时也不用假惺惺地说“你做的那些东西我看了,真的不错”,这也是一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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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4-06-15
NO.1217254338 RE:炮轰《现代汉语规范词典》 ( 2004-3-11 21:34 )

词典本来就有起规范作用,如果过分强调“规范”就有点Prescriptive(规定性)了。现代的语言观早就屏弃Prescriptive,提倡descriptive(描写性)。词典也一样,我们只有老老实实的记录人们怎么说(如词义变化、搭配关系变化等)而不是要人们怎么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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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4-06-15
NO.1217254398 RE:炮轰《现代汉语规范词典》 ( 2004-3-11 22:51 )

我们需要老老实实记录语言的描写性词典,也需要给人以明确答案的规范词典。用什么词典关键看对象。比如正在学习祖国语言的小学生和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学习的外国学生,用纯粹的客观描写性词典可能就不合适,因为他们的中文“心理词典”还不健全,对于一些语言现象还缺乏判断能力,如果词典本着求实的态度给出了好几种答案或选择,那这类读者就会不知所措,就会不满足,进而就会弃这种词典而不用。这类读者不是专家,不是学者,他们用词典是要找答案而不是进行学术研究;不能要求他们像使用钱币那样,拿到一百元还得对着太阳自己辨别是真币还是假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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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4-06-15
NO.1217254423 RE:炮轰《现代汉语规范词典》 ( 2004-3-11 23:36 )

你说的“给人以明确答案的规范词典”,其实就是一种描写性词典,描写大多数讲现代汉语的人对这些词的用法。所谓规范,来自大多数人的用法,没有什么还能更规范的了;如果达不到这样的描写性,也谈不上什么规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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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4-06-15
NO.1217254427 RE:炮轰《现代汉语规范词典》 ( 2004-3-11 23:45 )

hanyu 于 2004-3-11 22:51 写道:用什么词典关键看对象。 ......

诚如是。
由于考虑到读者,而及词典,那么也就可以把词典分为几类,把词典编篡者分为几类,把词典编篡者的工作//成果分为几类......谁去这样分类(对于读者来说懒得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许多额外的东西与读者无关。可是对“语言学家们”来说又需要比较,汗水怎会就一个样子呢?或者有的人根本就没有流汗,见了有人来,抓紧往脸上浇水......乱七八糟)?
这个问题,需要从几个方面去看问题。

另外,“规范”应该以“描写”为基础,而不是多数服从少数的“规定”了。我个人对许多“规范”工作觉得做得并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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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4-06-15
还是看一个实例吧!
请看两部词典对“溶化、融化、熔化”的不同处理:
一、《规范词典》的处理:
溶化:1、(固体)溶解在液体里。2、见“融化”。现在一般写作“融化”。跟“融化”“熔化”适用对象不同。“溶化”指固体在液体中溶解;“融化”指冰雪受热化成液体;“熔化”指金属、石蜡等固体受热而暂时成液体状态或胶体状态。
熔化:熔解。参见“溶化”的提示。
融化:(冰、雪等)受热变为液体。参见“溶化”的提示。
这样处理就把三个词的用法“固定”下来了,对外国学生学汉语有好处,因为外国学生在表示“雪化了”的意思时,不知道用哪个双音节动词。
二、《现代汉语词典》的处理:
溶化:1、(固体)溶解。2、同‘融化’。
熔化:固体加热到一定温度变为液体,……。也叫熔解、熔融。
融化:(冰、雪等)变成水。也作溶化。
“同…”,“也作…”等说解方法是典型的描写语言的方法,从学术角度看是准确的和客观的;但如果站在词语运用的角度看,这种说解使读者无所依傍,中小学生和外国学生一定会产生这样的疑问:这个同那个,那个又叫这个,那到底让我们用哪个?他们不懂肯定要问老师,老师就得给他们个“说法”,要给说法又得查词典,找明确的答案。
在对外汉语教学中老师最忌说:这是汉语的习惯;我们中国人就这么说。或者:这样对,那样也对;这样说可以,那样说也行。(除非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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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4-06-15
如果这么解释(见上),外国学生尤其是那些打小就生活在“透明”社会环境中,一切都需要明确答案或说法的西方学生不跟你急才怪呢!
我们很多事情(包括辞书)常常不理解、不考虑、不能满足广大用户这一最基本的要求,反过来却总是一再要求读者、顾客提高“思想觉悟”。比如买东西时,总要求顾客要学会识别假货等。这在国外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因为顾客的任务就是付钱、完成交易,识别真假不是他们的事儿,他们没有责任和义务做这些事。
现代社会正在走向“多元化”,辞书编纂也不例外,应该允许不同类型的词典存在,这是起码的平等意识和权利。英国那么一个小国,却同时并存牛津、朗曼、柯林斯等四大词典,而且各有特色,并行不悖,也没见辞书老大牛津“炮轰”谁。我们这么个大国,十几亿人口,文化水平差别又这么大,仅一部经典词典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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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4-06-15
我同意正方的观点。《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以“规范”命名,确有误导读者的嫌疑,尤其在当今大讲“规范”、大讲“国家标准”的时候。其实各种字典、词典都在对读者的语词使用起着“规范”的作用,但将自己的词典名之为“规范词典”(还有所谓的“模范词典”),似乎在引导读者,只有我的字典、词典是最“规范”的、正确的,别人的就值得怀疑了。在市场经济已经较为规范的今天,这可以说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再者,徐先生说“(规范)词典的编写者不仅都是国内最权威的一些语言学家”,此话似乎说大了、说过头了。我们有时候最忌讳将话说绝对,忌讳在文中使用“最”、“权威”一类字眼,以免名不副实。其实,我以为这句话改为:“词典的编写者不都是国内最权威的一些语言学家”倒较为合适。
[ 本帖由 19888884 于 2004-3-14 21:51 最后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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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04-06-15
看来让大家心里不舒服的还是词典的名字,而不是内容。换言之,大家觉得评价一部词典名字比内容更重要。即便这样,该词典的名字至少是有歧义的,也可以这样理解:关于现代汉语规范的词典(而不是“现代汉语的规范词典”)。下面转贴新华网上一网友(cwpai) (2004-02-08 10:30:50)摘录的该词典的有关现代汉语规范的词条说明,可以看到词典是不是在引导规范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该网友摘录了128条,限于本论坛空间,这里暂转贴40条):
1.“安装”不要写成“按装”。2.没有“安祥”这个写法。“安详”不能写作“安祥”。“翔实”与“详实”可通用,提倡用“翔实”。3.“艾滋病”不要写成“爱滋病”。4.“按部就班”不能写作“按步就班”。“三部曲”不要写作“三步曲”。5.“黯然”不能写作“暗然”。6.“BP机”是“BEEPER”的缩写,不要写成“BB机”;可直接写成“寻呼机”。7.“报道”与“报导”读音不同,现在提倡用“报道”。8.“爆发”与“暴发”。“爆发”指因爆炸而发生,如“火山爆发”;“暴发”多用于山洪、大水、疾病等。另,在用于社会事物时,“爆发”指像爆炸一样突然发生,多用于抽象事物,如革命、起义、运动等,又用于表示力量、情绪等。“暴发”指突然得势或发财,多含贬义。9.“必须”与“必需”。“必须”的意思是一定要,通常用来修饰其他表示动作行为的词语,如“必须努力学习”。“必需”的意思是一定得有,后面多跟表示事物名称的词,可以单用,也可构成“必需品”等词。10.“辨”与“辩”。与言辞有关的,一般用“辩”。但“辨诬”也可写作“辩诬”,“辨白”也可写作“辩白”,“辨正”也可写作“辩正”。“辩证”作为“辨析考证”时也可作“辨证”;但在中医中用作“辨别症候”时不能写作“辩证”。11.“表明”一般指把思想感情显示出来;“标明”指做出记号或写出文字。12.表示确定数目的名词,后面不能加“们”字,如不能说“三个孩子们”;但名词前的数量短语是不确定的数目,可以加“们”字,如可以说“全体同志们”“那些孩子们”“诸位先生们”。13.“表率”一般不写作“表帅”。在用作动词时,“统率”也可写作“统帅”,但提倡用“统率”。14.“不尽如人意”不能写作“不尽人意”。15.“布署”不是一个词,它是“部署”的误写。16.“奔驰”的“驰”不要写作“松弛”的“弛”。17.“倍受”与“备受”。“倍”指加倍,也指更加、格外的意思,“倍增”是指成倍增长,如“信心倍增”“倍感亲切”“倍思亲”。“备”是表示完全,如“艰苦备尝”、“关怀备至”、“备受欢迎”、“备受青睐”。18.“练习簿”不能写作“练习薄”。19.“长年累月”不能写作“常年累月”。20.“差强人意”的“差”是指大略、稍微,这个词是指大体使人满意,不要误用为表示“不合主观意愿”。21.“彩”与“采”。一般来说,在表形的词中用“彩”,如“精彩”“剪彩”“彩排”;在表示抽象意义时用“采”,如“神采”“光采”“兴高采烈”。22.“窜改”是指改动、删改,被窜改的往往是具体的书面材料如成语、文件、古书等。“篡改”是指用作伪的手段改动和曲解真实的、正确的东西,被篡改的往往是抽象的东西。23.“订”和“定”。“订”大多指经过商讨而订下,商讨的成分很大,有的不是最后确定,如合同、条约、规章等用“制订”。如果是可以确定而且确定了的,用“定”。“制订发展规划”,这个规划制订后可以不是确定了的;“制定发展规划”,这个规划制定后是确定了的。“协定”虽然如同“条约”,但是用“定”。24.“度”与“渡”。“度”是指从一个点到另一个点,“渡”是后生的字。在使用中,用于与时间相关的意义时,一般用“度”,如“度过这段时光”“欢度国庆”“虚度年华”“度过暑假”;用于与空间相关的意义时,用“渡”。如用于有人为因素的意义,用“渡”;没有人为的因素,则用“度”。“渡过难关”“过渡时期”的“渡”有“由此到彼”的引申义,带有比喻的性质,所以用“渡”。“度汛”,没有人为的因素,所以用“度”。25.按1986年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的调整,“叠”不再作为“迭”的繁体字处理,“重叠”、“叠床架屋”、“峰峦叠翠”的“叠”不能写作“迭”。“高潮迭起”的“迭”不要写作“叠”。26.“蜂拥”不能写作“蜂涌”。27.“分”与“份”。由于“身份证”在实践中使用频率较大,《现代汉语词典》按约定俗成的原则,收入了“身份”这个并不符合字义的词。但与此同义的“本分”、“缘分”、“成分”等仍用“分”。“县份”、“省份”、“年份”、“月份”用“份”不用“分”。“分量”一般不写作“份量”。28.“肤浅”与“浮浅”意义侧重点不一样,“肤浅”强调不深入、不深刻,止于表面,多与表示人的认识活动的词语搭配,比“浮浅”常用。“浮浅”则强调浅薄、轻浮,重在表示缺乏某种知识、修养。29.“扶养”与“抚养”。“扶养”的对象既可以是长辈,也可以是晚辈。“抚养”的对象多是晚辈。30.“复”与“覆”。原《简化字总表》把“覆”简化为“复”。1986年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恢复了“覆”的规范字资格,凡有“遮盖”、“翻转过来”意思的词语都用“覆”,如“覆盖”、“覆灭”等,不用“复”。31.对字画习惯用“幅”,但对联因为成双,只能用“副”。用于脸部表情,用“一副笑脸”。表示中药时,用“一副药”或“一付药”,但更常见的用法是“一服药”。32.“伏法”是指罪犯被执行死刑,不是指服刑。33.“竿”与“杆”。“竿”指竹竿,所组词汇与竹子原料有关。“钓竿”已很少用竹子做,但仍沿用“竿”字。“秆”是指某些植物的茎,“秸秆”“麦秆”不要写作“秸杆”“麦杆”。34.“冈”与“岗”。“冈”指较低而平的山脊,构词有“山冈”“井冈山”“黄冈”“云冈石窟”。表示岗位、岗哨要用“岗”。但也有的地方土坡、不高的山也用“岗”,如“黄土岗”。 35.“功夫”与“工夫”。经常通用,但是,在表示占用的时间或空闲时,习惯用“工夫”。表示工作、学习所花的精力时间时,表示本领和造诣等义项时,习惯用“功夫”。36.“观摩”与“观摹”。“观摹”指照样子写画,特指用薄纸蒙在原字或原画上写或画。“观摩”则是指切磋、研究的意思。“观摩大会”等不要误用“观摹”。37.“该工厂”、“该学校”的“该”,是旧时的公文用语,现代的公文已很少用,发稿中提倡使用“这个工厂”、“那所学校”的写法。38.“贯穿”与“贯串”。有时可通用,但“贯串”大多用于较抽象的事物,“贯穿”不仅用于较抽象的事物,还能用于较具体的事物。“贯穿”用得更多一些。39.“国是”与“国事”。“国是”的“是”,有“正确”的意思,使用范围比较窄,如“共商国是”。“国事”指国家的大事、政事,在句子中可用作定语,如“国事访问”;也可作宾语,如“关心国事”。40.“暄”指阳光温暖,“寒暄”是指见面时说冷暖一类的应酬话。“寒暄”不能写作“寒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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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04-06-15
另一网友看到这样的摘录后,这样回复:
作者: zhangyuan(2004-02-08 10:28:06.0) 赞成:0票, 反对:0票
进士兄:太谢您啦!我女儿正在上高中,语文不错。您这个归类太难得了。我当即下载,准备打印给小孩并交给老师,让其全班受益。

这不正反映了人民大众的心声嘛!还有什么比读者觉得有用更高的评价标准呢?看到这位家长的喜悦,难道我们还会死死抓住一个也许是不合适的名称不放,大兴问罪之师吗?
我相信,如果仔细检查的话,该词典中有关规范的说解,也一定有错误,毕竟词典大都出自众人之手,不可能没有错儿,但我们仍可以窥一斑可见全豹,明白该词典的风格和追求。其实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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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04-06-15
从《现代汉语词典》试印本开始,这部词典的不同版本,先后放在本人案头,也有40年了。版主李先生从新华网转贴的那些内容,《现代汉语词典》有吗?我当然不是要批评《现代汉语词典》,只想说《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是有其特色的,有些简单的语用提示,曹先擢先生说,它的学术含量不低,还说提示体现了人文关怀精神。我是很同意曹先生的说法的。
我最不明白的是何以看到用“规范”冠名就气急败坏地跳起来,有位反方大学问家的讲话口吻简直令人难以忍受。
我认为可以探讨的是语文辞书要具备怎样的条件甚至经过怎样的手续或程序,才可以用“规范”冠名。关键还是内容,大家不妨先多翻翻,看看到底是什么货色,并且货比三家,然后再来讨论用“规范”冠名的问题。
有人说这部词典错误百出,最好也像上面的“评功摆好”那样,一一列举出来,方便大家评述。其实,上面所举的40个例子,也还是有可讨论之处的。总之,说好说怀都要说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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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04-06-15
胡明扬:很遗憾,我不想比较它们
来源:新京报 www.thebeijingnews.com 日期:2004年3月12日1:44 转载请注明出处

●《现代汉语词典》中之所以没有提到“规范”两个字,是因为它是制定规范的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任务是把国家颁布的规范推广到社会上去

对话者:胡明扬,著名语言学家,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语言学教授。曾担任《现代汉语词典》的审定委员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学术顾问。

新京报:多少年来,现汉辞书市场基本上是商务印书馆的《现代汉语辞典》独占市场份额,人们基本也已经习惯这种格局。现在,新的《现代汉语规范辞典》一经出版,便在辞书界乃至全社会引起轩然大波,你能不能谈谈《现代汉语规范辞典》出版有什么必要性?
胡明扬:首先,现在的辞典并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从这一点上来说,辞典是越多越好。辞典越多,读者选择的余地就越大,不同的辞典有不同的特色,所以《现代汉语规范辞典》的出版,谈不上必要不必要的问题。没有一个社会或者国家出版了一本辞典之后就不再出版其他的辞典了,没有。

新京报:你能不能谈一谈《现代汉语词典》与《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在读者定位上有什么不同?
胡明扬:定位都差不多,都是中学以上水平的学生和语文工作者。

新京报:但是对于读者来讲,两本价格不菲的词典如果在内容上没有太多的出入,比较起来又没有明显的优劣,他们应该选择哪一本?比方说您的孙子现在正在上小学,在这两者之间你会为他选择哪一本?
胡明扬:那我就不知道啦,我孙子现在还小,才上一年级,还用不上这种词典,到了他用到这种词典的时候也许会有更好的词典出现。

新京报:你认为一部合格的辞典应该如何操作,在编写中应该遵守哪些标准?
胡明扬:在编写词典之前首先要考虑社会需要,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谈到词典的编写。另外,编写词典的人要有很高的学术水平,从学术标准来说,编撰词典应该符合语言的实际,对于一本新的辞书来说还应该能够补充前人的不足,进行拾遗补缺。

新京报:能不能谈谈新出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和原有的《现代汉语词典》的不同点,比方说,各自的优点和缺点?
胡明扬:《现代汉语词典》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编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编的。这两本词典没有可比性,因为它们不是在一个年代出版的,出版情况也不相同。我是前者的审定委员,同时又是后者的顾问。所谓的优点都是在比较中产生的,没有绝对的优点,也没有绝对的缺点。而且,一比较优缺点就会影响到经济效益,所以,很遗憾,我不想比较。

新京报:那你能不能谈谈两本词典在编写上有什么不同?
胡明扬:《现代汉语词典》是1956年语言所受国家的委托编写的,当时国家还没有发布任何规范。在1955年召开的现代汉语规范化学术会议上,当时以罗常培、吕叔湘先生为首提出了一些规范化的报告,对于编写的原则作了详尽的说明。《现代汉语词典》中所遵守的规范基本上是遵守了罗吕二位先生制定的原则。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之所以没有提到规范两个字,是因为它是制定规范的。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编写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家关于字形、字音已经颁布了一系列的规范,它的任务就是把国家颁布的这些规范推广到社会上去。在编写上,《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参考了前人的成果。

新京报:有人认为,《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出现是对《现代汉语词典》的一种挑战。对于这一点,你怎么看?
胡明扬:我———不觉得———,挑战不是挺好吗?辞书的市场应该是多元化的、允许自由竞争的。至于将来怎么样,任何人都无法事前估计,读者会下结论的。
本报记者 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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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04-06-15
董琨:“三点回应”站不住脚
语言学专家再次回应《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写组
本报讯 (记者涂志刚)本报此前报道,全国政协委员江蓝生质疑《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纂质量,并呼吁辞书命名应该慎用“规范”二字,引起了学术界的强烈反响。不少语言学专家对江蓝生的提案作出回应,《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写组也就江蓝生提到的三点词典质量问题作出回应。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副所长董琨先生就此事发言,认为《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写组此前针对江蓝生委员作出的“三点回应”缺乏依据,不足以取信学界。同时董先生针对“三点回应”,专门撰文逐条反驳。考虑到现代汉语辞书对全社会的巨大影响力,本报全文刊出董先生的回应文章,并希望学术层面的讨论可以继续深入下去。
一、《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以“规范”冠名,其含义不仅表明该词典是遵照国家有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编写的,还暗含着它的释义、体例等全部内容都是正确的、规范的。而实际上并非如此,正因为发现了“这部词典不仅在标注词类上错误百出,而且连一些起码的规范标准也未能遵从”,所以江蓝生委员认为“这样的书名只能误导读者,实不可取”,这是有理有据的,没有不当之处。
中国社会科学院曾有个别同志以个人身份参与编写过一部以“规范”冠名的字典,但并不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的学术观点,也丝毫不影响江蓝生委员《辞书应慎用“规范”冠名》的提案的正确性。
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确实违反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对汉语人名、地名该大写的不大写,该分写的不分写。例如:
长江:按《规则》应该标作Chánɡ Jiānɡ,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却错误地标成了chánɡjiānɡ;
毛泽东思想:按《规则》应该标作Máo Zédōnɡ sīxiǎnɡ,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却错误地标成了máozédōnɡ sīxiǎnɡ。
这种情况该词典中不胜枚举。正基于此,江蓝生委员指出《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未能全面、严格遵守规范标准”,义正词严,并无不当之处。
至于《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写组认为该词典中“专名的注音不采取大写的处理办法是请示过国家语委主管部门并得到同意的”,闪烁其词,令人不得不怀疑:这是谁同意的?有什么具体证据?这作为“国家规范标准”公布过吗?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写组认为“新近出版的《新华字典》也是这样处理的”,这样说,如果不是别有用心,就是缺乏语言学常识,是完全错误的。我们知道,《新华字典》不同于《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它是一部字典而不是一部词典,按照它的体例,是先标字音,如果在一个字头下有多音节专名,则标音时以符号“—”代替第一个音节,这就不存在大小写的问题。例如:
万mò [万俟](—qí)复姓。
《新华字典》规范、谨严、统一的标音方法,正好与《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凌乱、不规范的标音方法,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三、江蓝生委员指出,《现代汉语规范词典》附录中只附了1977年发布的《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表》,而没有同时附1984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与此相关,在“国际公制”条的释义中说:“我国政府规定,以国际公制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这传达了一个过时的、错误的信息。可谓一针见血、切中要害。
众所周知,我国国务院曾经规定以国际公制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但时间只限于1959年至1984年;1984年就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中将非法定计量单位“托”改成了法定计量单位“帕(斯卡)”,非法定计量单位“旦”改成了法定计量单位“特(克斯)”。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做法,则会使人误以为“托”“旦”仍是法定计量单位,从而误导读者。
法定的计量单位改变了,也就意味着法定的计量用字的改变。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写组却认为1977年的法规和1984年的法规两者“并行不悖”、“并无矛盾”。这不是诡辩吗?

(来源:新京报 www.thebeijingnews.com 日期:200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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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04-06-15
转帖:文化旁白:新《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不让人姓肖

http://www.sina.com.cn 2004/03/17 10:21 北京青年报

  作者:肖占平  翻开新出版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李行健主编,外研社、语文出版社联合出版),我在正文里找不到自己的姓氏“肖”了。原来“肖”在这部词典里只有一个读音,读第四声xiào,并且被“规范”为“不读xiāo”。再查跟肖姓有关的“萧”字,被明确“规范”为“不能简化为‘肖’”。两字下都没有提到作姓氏这个用法。就是说,我姓了几十年的“ 肖”,要么改读第四声(读音同“笑”),要么改写为“萧”。这于情于理都让人想不通。  在以往的字典中(比如商务印书馆的《现代汉语词典》、《新华字典》),“肖”作为“萧”姓的俗字,一直留有一席之地。这是符合客观事实的,也说清楚了“肖”和“萧”的关系。大家都知道,姓xiāo的人写“萧”和“肖”的都有,但一般不能混用。写“萧”的,比如“萧红”、“萧军”、“萧乾”,绝不允许被写成“肖”;同样,写“肖”的,比如“肖复兴”,被写成“萧”,恐怕也会感到别扭,就更别提要读成xiào了。所以,尽管“肖”是“萧”姓的俗字,但实际生活中,认为自己姓“萧”和姓“肖”的都大有人在。我查了资料,第三次人口普查中(见该词典附录),按使用频率排序的前500个姓氏中,“萧”姓排在第62位,“肖”姓排在第75位。这说明有相当多的人在户口及身份证上使用“肖”。如果不能写成“肖”了,身份证又不能随便改,势必造成社会用字的极大混乱。  作为姓氏义的“肖”,在该“规范词典”的正文中没有任何交代,已经让人不知所以了。再看该词典附录“中国500常用姓氏”中对“肖”姓的注解,就更是让人摸不着头脑。该注解为:“今‘肖’多为‘萧’姓的俗写,读作xiāo。注意‘肖’不是‘萧’的简化字,萧姓最好不要随意写成肖姓。”既然承认“肖”在500常用姓氏中有它的重要位置(排在第75位)这一事实,也承认它xiāo的读音,那么在正文中就应该能找到相应的注解,否则,该词典就是互相矛盾的,其结果是让“肖”姓人不知所从。  词典的功能应该是反映客观事实,而不是抹杀客观事实。不管“肖”和“萧”在历史上有何渊源(且不说历史上的姓氏来源多么复杂纷繁,多么具有随意性),也不管它们的正俗关系是由什么原因造成的,几十年来,它们已经被当做两个姓氏用字来使用的事实不容否认。语言本身具有约定俗成的特性,既然该词典已经根据使用频率,把“空穴来风”的“现指传言没有根据”正式纳入释义(这个成语原比喻出现的传言都有一定原因或根据),那么对姓氏、姓名用字更应本着名从主人的原则,充分尊重客观事实,在词典中给“肖”姓一个名正言顺的地位,而不是削足适履地以“规范”的名义把约定俗成的事实抹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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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04-06-15
董琨同志的“再次回应”不讲道理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写组

3月10日,江蓝生同志对纳入国家语委“八五”规划重点项目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提出责问,我们作了三点答复。3月15日,董琨同志“再次回应”,对《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答复诸条进行了反驳,但是不讲道理。
一、对社科院编写《现代汉语规范字典》一事不必那么讳莫如深
1993年,社科院语言所词典编辑室开始修订《现代汉语词典》。与此同时,《现代汉语
词典》的几位(不是个别)参修者和审定者便着手编辑《现代汉语规范字典》。在那本字典的“编辑说明”中明白无误地写着:在当时还没有一本按照国家颁布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而编辑的标准字典,因此约请语言所的那几位同志编辑那本字典,以利于进一步推动汉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那个“编辑说明”是直白的,那个书名是无可非议的,那本字典至今也仍摆在不少读者的案头,董琨同志何必为了今日之目的而极力淡化那本字典呢?又是“个别人以个人身份参加”,又是“不代表社科院语言所的学术观点”,还要声明它“丝毫不影响江蓝生委员《辞书应慎用“规范”冠名》的提案的正确性”,太有些实用味道了。所以我们想请问一下,江蓝生等同志是什么时候感觉到用“规范”是“不正当竞争”,是“争夺话语霸权”的?
二、“拼写”和“注音”不是一回事
“拼写”是指“用拼音字母按照拼音规则书写”;“注音”是指“用符号或同音字等标
注文字的读音”。这两者有联系,但不是一回事。《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第一句话就告诉人们“本标准规定了用《汉语拼音方案》拼写现代汉语的规则”,而不是对注音的规范。而且,面向电子计算机输入汉语拼音切换成汉语言文字的实际,不对专名采取大写的处理似乎恰恰是合适的。当然,也是根据电子计算机输入汉语拼音切换成汉语言文字的实际,词典中按照以词为拼写单位等规则进行注音是合适的。所以,建议董琨等同志考虑,在修订《现代汉语词典》时,是否可以对成语、惯用语等的注音方式统一做一些改变?
三、《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表》不但没有作废,而且非常适用
江蓝生同志说的是《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表》“早已作废”,我们问的是“依据何在”。董琨同志没有回答我们的问题,即没有交代“早已作废”的根据。
事情真如董琨同志所说“《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做法,则会使人误以为‘托’‘旦’仍是法定计量单位,从而误导读者”吗?读者只要看一看2002年新修订增补的《现代汉语词典》对“旦3”“托3”均作为正条予以解释,就会理解附录上“统一用字表”不但对应了法定计量单位与常见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对照和换算,而且确有规范目前辞书中计量单位用字混乱的现实意义。作为语文词典,附录上现行的对某方面用字予以规范的标准是很正常的事情。作为语文词典,对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态度,主要是看在全书中涉及到的字头、词条中是否严格遵守,而不在于是否将其附录。
至于“国际公制”,这是一个专用概念,主要规范了长度、质量和容量单位,而不是对所有计量单位的规范。所以,国务院1984年发布的命令规定:“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而不是简单化为“国际公制”。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中既包括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及国际单位制中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也包括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基于此,我们在“国际公制”的释文中写明“我国政府规定,以国际公制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又怎么不对了呢?
(200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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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04-06-15
对读者若干疑问的解答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写组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自今年2月15日发行以来,受到广大读者的热情鼓励,有些读者指出了其中应改进的地方,还有些读者对这本词典中某些问题的处理提出了疑问(提出疑问本身同样是一种鼓励)。我们珍重鼓励,改进不足,并就读者提出的若干疑问解答如下。
一、《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规范”二字的含义
我们从不认为书名中没有“规范”二字的就都是不规范的词典,从不认为有“规范”二字的就都是规范的词典。本词典书名中的“规范”二字指的是体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的各项现行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即本词典旨在努力全面严格贯彻执行这些规范标准。这个含义在本词典的三份序言及前言中已经说明。
二、字头、词条中某些问题的处理
1. 关于姓氏“肖”的处理 本词典正文中的字头下不列姓氏义项(只有姓氏义项的除外),而是将常见姓氏以附录方式列在正文之后。像“肖”姓,根据使用频率列在“附录·中国500常用姓氏”的第75位,并加有注释:“历史上有肖(xiào)姓。今‘肖’多为‘萧’姓的俗写,读作xiāo。注意‘肖’不是‘萧’的简化字,萧姓最好不要随意写成肖姓。”所以,不必有“不让人姓‘肖’”的疑虑。

2. 关于异体字“淼”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1955年联合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就将“淼”确定为“渺”的异体字,我们对此自然要按照异体字处理。
3. 关于“荫”的读音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视部1985年联合发布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将“荫”审订为“yìn(统读)”,并规定“树~”“林~道”应作“树阴”“林阴道”。这份规范标准的第10项“说明”中已经明确:“人名、地名的异读审订,除原表已涉及的少量词条外,留待以后再审”。所以,像“柳荫街”的“荫”只能“留待以后”解决,作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现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不自定规范标准。
4. 关于“国际公制” 这是一个专用概念,内涵与外延都很明确,它主要规范了长度单位、质量单位和容量单位,而不是对所有计量单位的规范。所以,国务院1984年2月27日发布的命令规定:“我国的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而不是简单化为“国际公制”。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中既包括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及国际单位制中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也包括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基于此,我们在“国际公制”的释文中写明“我国政府规定,以国际公制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
5. 关于“共生” 这是一个百科性词条。由于它已经进入社会语文生活,使用频率较高,我们收录了这个词条。它包括共栖和寄生两种情况,我们在释文中指出了这一点。其中“寄生”未必都对被寄生体(宿主)有害。如根瘤菌对豆科植物就无害(可参阅《辞海》的“根瘤、根瘤菌、根瘤菌剂”等词条)。又如,人体皮肤表面都有保护性菌群。当然,此条的释文还有不够严谨之处,今后要在参阅更多的文献后,予以完善。
6. 关于“红彤彤、湿漉漉”的注音 我们在这本词典的“凡例·三、注音”的第一条规定:“全部字头和语词条目均按《汉语拼音方案》的规定,用汉语拼音字母以普通话语音注音,按四声标调。不注变调和变读,必要时用文字说明。”所以“红彤彤、湿漉漉”都是标注的本调。但据我们调查,“红彤彤”中的“彤彤”在普通话口语中读阴平的频率明显较高,所以加提示:“在口语中‘彤彤’读tōnɡtōnɡ”;而“湿漉漉”中的“漉漉”在普通话口语中变读为阴平的频率很低,所以未加这样的提示。
7. 另外,关于“首席顾问”问题 这本词典的首席顾问是按照担任工作时间顺序排列的,这在书的作者页(《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写组名单)中已经说明。三位先生是在不同时期先后分别担任首席顾问的。其中吕叔湘、李荣两位老先生已经作古,我们永远怀念这两位献身于现代汉语规范事业的先驱。
我们真诚地欢迎广大读者继续指出我们的不足和疏忽之处,虚心向读者学习,及时吸收好的修改意见,使这本词典日臻完善。

2004年3月10日

向无知的更深处走去,不再回头
离线空阶雨声

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04-06-15
怎样使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的
《附录·中国500常用姓氏》

钮 葆

我国的姓氏文化悠久而丰富,为了有助于读者对我国现代常用姓氏有个整体性的了解,我们将我国现代常用姓氏列为一表,附录在词典正文之后。为了节省篇幅,这本词典正文中的字头下不再列姓氏义项(只有姓氏义项的字头,要在正文中列写姓氏义)。所以,当在正文中查找不到您所要查找的姓氏义时,可到《附录·中国500常用姓氏》中去查。比如“单”字,无论读dān时还是读shàn时,都不是只有一个姓氏义项,所以要到那份附录中去查它的姓氏义。经查得知,“单”作姓氏时,既有读dān的,又有读shàn的,但“两音分别来源于不同的两个姓,今shàn姓居多”。
这份附录中每个姓氏前面的序号是按其现代使用频率由高到低排列的,即序号的数值越小,使用频率越高,可详见姓氏表前面的说明。比如,“萧”排为第62位,“肖”,排为第75位。这一页的注释②介绍了“肖”作为姓氏有两个读音,介绍了作为姓氏的“肖”与“萧”的关系,只要留意一下就不会闹出“不许姓‘肖’”的笑话了。
有些姓氏在读音、与其他某姓氏的关系、简化字与繁体字的对应关系等方面比较复杂。对于这样的姓氏,附录中加有注释,以供读者了解。比如,排在第83位的“阎”与排在第118位的“闫”是两个不同的姓氏,不是繁体字与简化字的对应关系,因此对“阎”姓加了注释:“不可简化为‘闫’,‘闫’是另外的姓。”又如,对排在第285位的“凃”加了注释:“与‘涂’本为一姓”。

(200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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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空阶雨声

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04-06-15
NO.1217259877 局外人不大知道为什么必须批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 ( 2004-3-22 02:14 )

《学术论坛》上能就李行健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以下简称《规典》)展开讨论,反映北大学术空气的浓厚。

●批评李行健的这部辞书,不应着眼于一般的工具书出版竞争问题。作为该词典的顾问,曹先擢、胡明扬这一次似乎少了一点学术良心,说了一些不大实事求是的话。大家不妨好好体味体味北师大王宁在《新京报》上的那些话,或者广泛听听北大中文系老师们的看法。

●就一般常识而言,倡导语言文字规范,本身是件好事。但是,“语言文字”所涵盖的内容太多,很多方面又十分复杂。所以,语言文字,有些方面可以有规范,有些方面不可能有规范(请注意,李行健就“开创性”地编写了《规范谚语词典》、《规范歇后语词典》);有些方面国家语委已经有了规范文件,有些方面目前并没有规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文改会及后来的国家语委颁布的语言文字方面的规范文件,与辞书编纂密切相关的,主要有六个:《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简化字总表》、《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和《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如果说到贯彻规范,其实,目前被公认的权威的工具书,如《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新华词典》、《辞海》、《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词典》、《中国大百科全书》都作了积极的努力。即使这些工具书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它们都应被认为是规范的,是可以信赖的。就是说,李行健自诩《规典》是“我国第一部规范词典”是不顾事实、极不严肃的说法。

●我们尤其要了解这样一个事实:文改会和国家语委50年代以来颁布的这些语言文字规范文件,总体上是好的,对社会规范语言文字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规范观的偏颇、工作环节的缺失、学术上的失查、修订的严重滞后,几乎每个规范文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失误和不足。另外,这些规范文件基本上都是以字表这样极为简单的形式面世的,并没有就把汉字作为形音义的综合体明确地加以诠释,甚至不自觉地把现代汉语与古代汉语人为地割裂开来。

●既然规范文件有若干失误,既然字表存在语焉不详的弱点,因此,先前出版的语文工具书的编者们在如何缜密而严谨地阐释汉字形音义关系,常常颇为踌躇。我国语言文字学大家吕叔湘、丁声树、李荣等在编写《现汉》时,面对文改会、国家语委规范文件的失误,本着科学的精神,极为慎重地对文改会和国家语委的“规范”作了必要的疏通和调整(这也正是李行健要“纠正”过来以显示他恪守语委规范的地方)。近三十年来,《现汉》这些正确的处理一直得到学术界的称道和认可。

●《规典》要“标新立异”,一句话,就是采取“两个凡是”的做法,明知语委规定一些地方不妥,也要照搬。北京大学苏培成教授在评价《现代汉语规范字典》时说的,他们很乖巧,“国家语委对了,他的字典也对了;国家语委错了,那是国家语委的错,不是他字典的错。”

●正因为这样,《规典》的出版,可能要给社会语言文字规范添乱,给辞书编纂添乱。

●还有一点必须指出的是,《规典》在宣传炒作中一再向社会宣示自己的权威性,俨然是钦定的,是国家语委的“红头文件”。错了,根本没有那么回事!国家语委不会认定《规典》是代表国家语委的,语委任何一个领导也不敢这样宣布。虽然李行健是国家语委委员,《规典》是什么“八五项目”,但它只能算是一家之言。拉大旗作虎皮,裹着自己,吓唬别人,误导民众,实在不好。这样行事,正如王宁先生毫不客气批评的:有违学术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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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04-06-15
歪曲事实地乱扣帽子不是好学风
庞 观

一位同志日前在《新京报》上发表文章,对《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写组回应江蓝生同志的文章进行“诸条批驳”。这位同志的文章不长,但不顾事实地乱扣帽子的话不少。比如,这位同志认为词典中给汉语的姓和名注音时(按:我们回应江蓝生同志的文章中讲的是“注音”而不是“拼写”),开头字母应该大写。可他在没有弄清事实的前提下就断言:《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写组关于新近出版的《新华字典》给汉语姓氏注音也没有将开头字母大写的说法,“如果不是别有用心,就是缺乏语言学常识,是完全错误的”。究竟是谁完全错误了呢?不但这位同志所举的〔万俟〕例不能证明《新华字典》将开头字母大写了,更重要的是,《新华字典》中所有姓氏的注音开头字母用的都是小写。如:葛㈠ɡě……姓(第151页)//沈 ……shěn……①姓……(第435页)//谭 tán……②姓(第468页),等等。显然,事实跟这位同志所说的情况完全不符,《新华字典》跟《现代汉语词典》不同,姓氏注音的开头字母用的都是小写,而不是大写。所以,这位同志文中所说的《新华字典》的标音方法“正好与《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凌乱、不规范的标音方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攻自破。由此我想,我们的确应该以平常心、以好的学风来研究和讨论语言文字规范化问题,来研究和讨论辞书建设问题。这样的话,这位同志在文中提出的“希望学术层面的讨论可以继续深入下去”的良好愿望才有可能成为现实。

(2004年3月18日)

批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注音不规范
与事实不符
继 业

据3月10日《新京报》报道,参加全国政协会议的江蓝生委员提出议案批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其中一段批评了该词典没有执行《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她说,“这部词典对汉语人名、地名该大写的不大写,该分写的也不分写。”在同一篇报道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写组作出了三点回应,其中第二点说,“的确,《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作了‘汉语人名按姓和名分写,姓和名的开头字母大写’的规定,但这分明指的是拼写中的正词法,而不是指的汉语字、词的注音。更何况,关于我们这本词典中专名的注音不采取大写的处理办法是请示过国家语委主管部门并得到同意的。新近出版的《新华字典》也是这样处理的。”3月15日《新京报》就此继续报道了董琨先生对该编写组“回应”的“再次回应”,也是在第二点里有如下一段: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写组认为“新近出版的《新华字典》也是这样处理的”,这样说,如果不是别有用心,就是缺乏语言学常识,是完全错误的。我们知道,《新华字典》不同于《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它是一部字典而不是一部词典,按照它的体例,是先标字音,如果在一个字头下有多音节专名,则标音时以符号“—”代替第一个音节,这就不存在大小写的问题。例如:
万mò [万俟](—qí)复姓。
《新华字典》规范、谨严、统一的标音方法,正好与《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凌乱、不规范的标音方法,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读罢这些报道,引起了我的兴趣。于是翻开《新华字典》,找到董先生所说的“万俟”。查“万mò”,固然如董先生所说,查“俟qí”,却是这样的:
俟qí[万俟](mò—)复姓。
这儿就“存在大小写的问题”了,但是“万俟”开头的注音字母“m”是小写的,并没有大写。董先生为什么就不查一查“俟”字再下结论呢?我又继续翻下去,所见如下:
峒tónɡ 见“崆”字条“崆峒”(kōnɡ—)。
嵋méi 见“峨”字条“峨嵋”(é—)。
町dīnɡ 见“畹”字条“畹町”(wǎn—)。
顿dú 见“冒”字条“冒顿”(mò—)。
鞨hé 见“靺”字条“靺鞨”(mò—)。
上面引的“万俟”是姓,“崆峒、峨嵋”是山名,“畹町”是地名,“冒顿”是人名,“靺鞨”是古代民族名,它们注音的第一个字母全都没有大写。接着再翻,又看到一些单音的姓:
覃qín 姓。
郑zhènɡ 周代诸侯国名……。
郇xún ①周代诸侯国名……。②姓。
芮ruì 周代诸侯国名……。
豳bīn 古地名,……。
闽mǐn 福建省的别称。
好了,不用再查了,我们已经看到了《新华字典》的“统一的标音方法”,那就是双音的和单音的人名、地名或姓的注音,头一个字母并没有按江先生和董先生的要求大写,却是一律小写。
从我翻字典的结果看,《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写组“回应”里所说“新近出版的《新华字典》也是这样处理的”并没有错。至于董先生指责编写组提到《新华字典》是“别有用心”,这样的指责不仅与事实不符,而且用词也太过狠,缺少一种心平气和的君子风度。语言学界内部的讨论应该是客观的,冷静的,非理智性的用语只能降低讨论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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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空阶雨声

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04-06-15
NO.1217260060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不能承受之错 ( 2004-3-22 14:51 )

辞书释义的科学性、编纂体例的严谨性是一部高质量辞书的根本要素。如果在这些方面(哪怕是其中一个方面)存在很明显的缺陷和粗糙之处,怎么能说是一部高质量的辞书呢?《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甫一问世,就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之所以受到关注,原因之一是它自命为“第一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此说已被社会各界质疑和抨击,本文暂不论。
本贴只想谈谈使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时所得到的一点启示,从辞书的根本要素上看看《规典》到底是部什么样的辞书?

◆启示一:“尾巴”是狐狸的“身外之物”!
请看《规典》的相关词条:

狐:哺乳动物,......尾巴比身子长,毛赤褐色......(第549页)
身子:①身体 (②身孕) (第1156页)
身体:人或动物生理组织的整体。 (第1156页)

如此看来,尾巴岂不是狐狸的“身外之物”?
《规典》的这些词条释义自相矛盾,明显不准确、不科学,不符合辞书释义的科学性、准确性的要求。

再看《现代汉语词典》的词条:
狐:哺乳动物的一属......尾巴长,毛通常赤黄色...... (第531页)
身子:①身体 (②身孕)。 (第1120页)
身体:一个人或一个动物的生理组织的整体,有时专指躯干和四肢。(第1120页)

《规典》的编写者不自觉地在释义中运用了《现代汉语词典》对“身体(身子)”的释义,而在自己的词典中却出了错。
两相比较,不难看出优劣高下!

◆启示二:同类封闭性配套词,收词时“厚此薄彼、随心所欲”!
请看《规典》的收词:
第169页收了“乘数”,第197 页收了 “除数”,第623页收了“加数”,第637页收了“减数”;并且在“乘数”、“除数”、“加数”的释义中都运用了相应的术语“被乘数”、“被除数”、“被加数”。可是在该词典中却查不到这些对应的配套词:“被乘数”、“被除数”、“被加数”、“被减数”。
这四组词显然是封闭性的配套词,而《规典》在收词时却“厚此薄彼”,让人除了感到它的编纂缺乏足够的严谨性外,似乎难以找到别的原因。难道说这4个词就不值得收进来解释?难道说这4个词比对应的另4个词容易理解?
收有“不粘锅”、“收词近七万条”、“可以满足阅读和写作的需要”的《规典》在收词上的不严谨、随心所欲,不能不让人们对它的真正含金量表示怀疑。

同为中型、供中等以上文化读者使用的《现代汉语词典》,因收词原则确定以收语文词目为主,所以以上四组词语都没有收录。
同为中型辞书的《应用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0年),这四组词都全面收录了。
这些反映了辞书编纂的严谨性。

以上只是窥斑见豹,类似的问题恐怕还有不少。单从高质量辞书的根本要素来看,某些方面和人士所鼓吹的《规典》在现代汉语领域的所谓“权威性”,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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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04-06-15
★★家具、家电的“家”是形容词吗?

参阅李行健的《规典》第625页“家(傢)”第 ⑿ 义项:

家(傢)⑿ [形]家庭用的 Δ家什 | 家具。

【帖主按】
(一)如果“家什、家具”的“家”是形容词,那么“党章”的“党”、“国画”的
“国”、“厂房”的“厂”也都该是形容词了。嗬,汉语的形容词还真的不少!
(二)文改会把“傢”处理为“家”的繁体字,本身就很不妥,因为这本来是异形词
问题。由于词素的感染作用(带“立人”旁),所以过去民间常把“家具”写作“傢
俱”,把“家什”写作“傢什”,把“家伙”写作“傢伙”。“傢”的用场,大概只
有这几个词,就是说,“傢”字无论在哪个义项上都不与“家”字构成整体繁简关系。
(三)如果“家(傢)”的意思真是“家庭用的”,那么,“家伙(傢伙)”怎么理
解?如果“家(傢)”的意思真是“家庭用的”,那么,你们见过“家电”有写作
“傢电(傢電)”的吗?

★★世界一共有几大洲?

若按“五大洲”的说法——
李行健的《规典》第968页“欧”字头下收录了词条“欧洲”;第379页“非”字头下收
录了词条“非洲”;第893页“美”字头下收录了词条“美洲”;第893页“大”字头下
收录了词条“大洋洲”。

若按“七大洲”的说法——
李行健的《规典》第968页“欧”字头下收录了词条“欧洲”;第379页“非”字头下收
录了词条“非洲”;第53页“北”字头下收录了词条“北美洲”;第938页“南”字头
下收录了词条“南美洲”和“南极洲”;第893页“大”字头下收录了词条“大洋洲”。

【帖主按】
发现没有,第1495页“亚”字头下偏偏没有词条“亚洲”。为什么单单把自己的老家
“亚洲”给丢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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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04-06-15
NO.1217260254 RE:炮轰《现代汉语规范词典》 ( 2004-3-22 21:07 )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确实存在不少问题。这主要是由于“编写者”不都是语言研究的专家所造成的。可以将编写组的人员一一看看,有多少从事现代汉语的专门研究,有过专门的学术论文。 作者 搜索 短信 回复 引用 yy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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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217260493 RE:炮轰《现代汉语规范词典》 ( 2004-3-23 10:27 )

汉语言研究发展到今天,仍有人如此确定词性,不能不让人啼笑皆非。黎锦熙先生七十来年前提出“依句辨品”的分析方法,对汉语语法的研究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黎先生后来还不断修正了自己的观点。不知如此标注词性的《规典》的编写者是下意识地“继承”了七十年前黎先生的方法,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如此标注词性,到底是“规范”还是误人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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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04-06-15
NO.1217260648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部首检字“黑白颠倒” ( 2004-3-23 15:37 )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部首检字表”明明白白地写着:“墨”分解为“黑”和“土”...... 按照 .......方法提取“白”作部首。我们读者却怎么也看不明白!

名副其实的黑白颠倒。编词典可以这样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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